长江能科: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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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13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定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长江三星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 京证券交 易所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
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劲松)》(公告编号: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禾枫)》(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
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在任独立董事杨劲
松、屈撑囤、毛禾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
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的财务
情况及 2025 年度的审计情况,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
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的财务
情况及 2026 年度资金计划,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6 财
务年度内签署关联方财务资助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在 2026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股东会授予董事长同意及签署接受关联方(包括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累积不
高于人民币 5 亿元的财务资助或为公司该等贷款或授信提供无偿担保。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无须履行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些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租赁资产等日常性关联交易。经审查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2025 年度发生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金额范围,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如下:“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提请批准报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长
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及 2025 年度审计情
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请董事会批准报出《202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1)、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
加强投资回报,提升公司质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业
务模式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拟定 2025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并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同时以股
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现金红利总额为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
核,考核结果合格,公司将按照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薪酬。
  本议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但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
员回避表决,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等,
为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公司拟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独
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5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主任委员毛禾枫、委员杨劲松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不足二人,基于谨慎
性原则,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劲松、屈撑囤、毛禾枫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
数为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
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编制了相应的监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深入的自
查,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长江三星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明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
述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长江三星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相应编制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8)。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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