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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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9,868,28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4 月 20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50 号),同意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276,8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7,106,974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9,626,55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77.3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7,480,420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22.67%。
流通。
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故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4 名,限售股数量共计 69,868,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1%,
由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2026 年 4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 77,106,9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共计转
增 37,782,417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14,889,391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89,391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股份数量为 69,868,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81%。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
下:
   (一)实际控制人罗立权、罗杰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函第一条项下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
的,本条项下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
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
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上海景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函第一条项下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本条项下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
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东上海骁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群微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函第一条项下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本条项下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
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承诺。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9,868,28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69,868,283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4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本比例(%)             (股)
       上海景阳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上海骁微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上海群微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合计        69,868,283      60.81    69,868,283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合计           69,868,283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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