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集泰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集泰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形
式为视频会议,培训地点为集泰股份会议室,培训内容如下:本次培训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内容进行专项讲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
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集泰股份参与本次培训的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证券市场相
关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业务规则的认识,进一步理解了上市公司运
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杨家兴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