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徐松林)
本人徐松林,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勤勉尽责、忠实履职,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监
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
完成本年度各项履职工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徐松林,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1988年毕业于华东
师范大学哲学系,法学博士。1988年8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社科系讲师、教
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2012年9月至2014年9
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任兼职教授;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在英国萨里大学
法学院任兼职教授。2021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广州市政协法
律顾问,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立董事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对每一项提交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
料,均在会前认真审阅、充分研究,会上结合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审慎行使
表决权,对所审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审议与监督职责,保障
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有效。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会,1次临时股东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积极与股东沟通交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聘请
审计机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对上述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本人均投了同意票。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事前、事中、
事后全过程沟通与讨论;持续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与工作计划,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把关与监
督职能。
了全部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考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对
上述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严谨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了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投
了同意票,认真履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专业
意见与决策支持。
项,对上述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
原则,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核查与审慎研判,独立发表意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的事前审核、独立判断与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期与内部审计负责人沟通内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及工作进展,认真审阅内审工
作报告、工作计划,并积极提出合规性改进建议,督促内部审计机构跟进整改落
实,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在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
沟通中,围绕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开展沟通对接,审计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
充分沟通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事中,及时了解审计进展,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核算、合规性等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审计事后,认真
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结论进行审慎核查,确保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密切关注资本市场、行业及
公司经营动态,多渠道主动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及对公司的评价,及时将相关意见
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反馈;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
监管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积极响应
投资者关切,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治理水平,切实保障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充分运用了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共计现场履职
大事项进展、日常经营动态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准确获取
相关信息,为独立判断提供坚实基础。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支持
与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信息及工作便利,
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及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为本人依法、独立、
勤勉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不存在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
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
案》,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项定期报告,本人重点核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披露的合规性,
对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合规经营等关键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各项
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规范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重点核查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效果,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
情况,内控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兼审
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质和胜任能力,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能够精准把握公司审计重点,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
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的
要求。
(四)调整治理结构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调整董事会人数由7名变更至8名,新
增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且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要求,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将持续关注后续治理机制完善与执行,履
行监督职责。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贴)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
审慎审查。经审核,上述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
素,制定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水平合理公允,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与责任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制定并实施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业绩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有利于绑定员工与公司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与经验,对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全程、
审慎的监督与核查,严格把关公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与及时性。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规范有序,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客观反映公
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完善、内控到位,透明度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
独立审慎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
进行审慎审核,持续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交流,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把关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保持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持续加强对资
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进一步强化
合规监督、风险防控及决策支持作用,更加主动倾听中小股东诉求,以更加专业、
独立、审慎的态度履职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
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松林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