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
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振中,男,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终
身荣誉主任;2010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15 年
裁员;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法和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17 年 5 月至今,
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5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式参加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审
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
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与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
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
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
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
工作时间到公司及分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
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风险管
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
远发展建言献策。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在召开董事会会
议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通
知传递,布置董事休息室,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
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
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
执行情况、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在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的《关于不减持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自中国软件与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达梦数据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
内(即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不以任何形式主动减持所持有
的达梦数据的股票。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本人认为上述承诺基于对达梦数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
可,有效维护了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
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
和监督,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
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
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
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执
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
计任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孙巍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
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
表决,同意选举王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于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
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1.8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0 名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303.835 万股。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
勉履行职责。我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
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
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