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
正在履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
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23.25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66.7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3]0004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拟使用募 已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进度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总额
(%)
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设备研发项目
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
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超募资金用于先进封
装设备研发项目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合计 60,000.00 98,656.46 70,257.22 71.2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延期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在结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新型显示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投资进
度和建设情况等背景下,经过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
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为 2028 年 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序 项目达到预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号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
资额 资额
态日期 态日期
新一代显示 新一代显示
备研发项目 备研发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
项目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鉴于 AMOLED、大尺寸超高清等新型显
示技术的整体商业化进程及发展节奏慢于行业预期,且行业内蒸镀、ViP、印刷
OLED 等多元技术路径仍处于并行发展期,尚未完全收敛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投资有效性,公司基于当下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
对项目实施节奏进行了适当调整,致使相应的建设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8 年 2 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延期至 2028 年 2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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