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6]00000846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关 于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德皓核字[2026]00000846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勤
上)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116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东莞勤上
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
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
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
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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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皓核字[2026]00000846 号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
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
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东莞勤上为满足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1169 号审计报
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俊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佳琳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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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
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项目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8,601.62 37,841.8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24.85 1,015.0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24.85 1,015.0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776.77 36,826.7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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