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本人会计和
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特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李萍,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先后担任兰州商学院会
计系教师、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合伙人、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南
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
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弘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以上会议。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
职能。
免提供咨询意见,本年度未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召开提
名委员会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可改善地方给予改进指导
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意见沟通,事前就审计范围和安排,
事中就审计工作进展、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合理性、公司舞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
等,事后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外部审计机构能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
工作,出具客观的审计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管理层换届、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
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
及时学习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
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
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在每次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
议材料,并及时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使本人在充分掌握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职责,充分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借助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针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
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本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
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
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
缺陷。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四、总体评价和未来计划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件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交流,积极到公司实地考察和调研,持续关注公司战略执行、风险防控及中
小股东权益保护,以专业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独立董事职能有效发挥。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