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23:08: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
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
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制定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
酬管理制度》,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条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      删除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70%以上的
融资事项(指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信
用证等融资事项及其他融资事项)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      删除
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融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范围内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范围
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      内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
事会审议批准:                  时进行披露: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      删除
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议,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   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在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但在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
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口头或者电
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     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通知时限
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进行会议记     的限制。
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
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    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可
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     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
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董事通过     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董事
上述其他方式参加董事会的,视为出席。      通过上述其他方式参加董事会的,视为出
                        席。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               否
             度》
     本次拟修订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
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精智达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