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7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1799 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名。
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
计委员会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