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0201000 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度
财务报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
是海南海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
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南海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核查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海南海药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南海药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
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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