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倪丽丽)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作为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倪丽丽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2025年度的发展状
况,认真审议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倪丽丽女士,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
注册会计师、审计师。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2
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瑞安宏盛海鲜冷冻公司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浙江金融职
业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曾主持参与完成省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10项;发表论文10余
篇;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6本;2020年9月11日至今任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2025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4次,其中临时股东会3次,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公司历次董事会召开之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
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
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
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2次未亲
应出席董 现场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独董姓名 出席董事会 自参加董事会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议
倪丽丽 9 4 5 0 0 否 4
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本人均认真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
与监督。
参加审议情况如下:
序 召开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时间
审议了七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
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 审议了一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委员会第 1、审议《关于聘任安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一次会议
审议了二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
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六届董 2025
审议了一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事会审计 年10
委员会第 月22
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日
第六届董 2025
事会审计 年10 审议了一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委员会第 月27 1、审议《关于聘任王伟德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四次会议 日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关联交易、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
参加审议情况如下:
序 召开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时间
审议了十八项议案,审议通过了十八项议案:
派预案》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约分销通业务》的议案;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贰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
工作会议
第五次会
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议
安分行申请贰亿元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限公司咸阳分行申请叁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份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董
审议了二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
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
工作会议
第六次会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
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
工作会议
第七次会
议
第六届董
审议了三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
工作会议
第一次会
议
审议了四项议案,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
工作会议
第二次会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续签分销通业务》的议案;
议
股份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增加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了六项议案,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
交易,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第六届董 2、审议《关于提名王小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事会独立 2025 的议案;
董事专门 年12 3、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工作会议 月26 4、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第三次会 日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肆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议 5、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叁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叁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
及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实施工作计划,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等内部控制与审计相关议案,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事项进展情况保持沟
通,提出专业意见,积极推动其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了审计部门负责人,强化了内部审计职责,有效的督促内
审部门的工作提质增效。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深入了
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
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列席股东会、参加专项培训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全年在现场工作时间是15天。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
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了
解,对有关事项给出专业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参与重要事项决策过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
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和检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客观
审慎发表意见,依托专业能力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
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
范性文件,积极参加陕西证监局、北京证券交易所、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举办的
各类培训活动,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积极支持并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
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
理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
查,认为公司对于上述内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
构》。本人认为,公司聘用的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
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杰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安杰先生具有扎实的财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
验,完全能够胜任该职责。本次聘任提名程序规范,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审计
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王小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戴一凡因为工作原因,
辞去独立董事,公司及时进行了补选。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
相关职务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通过这些议
案,持续对董事、高管进行优化考核与激励机制。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持续激励董事、高管履职尽责,激励核心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
情况。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倪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