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所合伙人数量 36 人、注册会计师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3,529.21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2,194.0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7,160.34 万元。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为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议了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
息、资质证照审核,项目信息了解,规则符合性审查工作。经认可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
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
机构。
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聘任前监督。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项
目信息、会计师信息、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查
阅,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议,同意提议续聘该
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议案。
(二)年审工作沟通与监督。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后续工作
中,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
听取项目审计小组汇报,对本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关
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问询和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前履行了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的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