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
降低票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
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针对客户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供应链
票据设立票据池,为其提供票据托管、票据托收、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融资、票
据开立、票据背书、票据追索等一揽子管家式金融服务。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中信银行作为合作银行。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票据池低风险授信额度,即用于与中信
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供应链票据作为质押物,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该担保不
涉及对外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
需求不断提升,由于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收取大
量的商业汇票及供应链票据,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需要开具商业汇票及供应
链票据来进行结算,因此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及供应链票据存入中信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中信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减少管理风险,降
低管理成本。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及供应链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
过质押票据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结算供应商货款等日常款项,有利于减少资金
占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中信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专项保证金账户,
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
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该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兑付后,保证金账户内的托收资金可正常
转出并自由调配使用。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的统筹分配与使用管理,建立资
金使用台账,持续跟踪资金流转及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中信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结算供
应商货款等日常款项,随着质押票据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
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中信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中信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
金额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