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
独立董事强力先生以及董事王涛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
董事麻志明先生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的规定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虹女士、
独立董事韩羽枫先生以及董事王涛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
立董事黄虹女士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的规定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并通过
议案》 际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汇报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委员会第 的议案》 审计工作
十三次会议 4、《关于 2024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听取公司内审部
议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计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履行 2024 年年度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之一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并通过 1、听取公司内审部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关于 2025 年第二季
一次会议 议案》 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第四届董事会 1、听取公司内审部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
月 30 日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审议并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无
月1日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三次会议
案》
审议并通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
案》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无
月5日 7、《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
四次会议
资产情况的议案》
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议案》
度的议案》
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
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
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
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
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
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
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对于公司自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已督促公司对存在漏洞的控制环节进行
了整改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功效,相关部
门及负责人已及时制定整改计划,且均已整改完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2025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
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麻志明、强力、王涛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黄虹、韩羽枫、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