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弃权,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 前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易类别 (万元) (万元)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徐州市新盛投
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及子公
销售商
司
品出租
江苏利民丰彩
资产
新材料科技有 250 112 不适用
限公司
小计 495 637
徐州市新盛投
保安服 资控股集团有
务 限公司及子公
司
中储粮绥化储
备有限公司
仓储服 中央储备粮绥
务 化直属库有限 37 40 不适用
公司
小计 58 57
合计 598 747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交易 关联人 计金额 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万元) 交易金额(万元) (万元) 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
徐州市新盛投资
商品
控股集团有限公 550 118 不适用
出租 525
司及子公司
资产
徐州市新盛投资
保安
控股集团有限公 52 9 53 不适用
服务
司及子公司
徐州市新盛投资
物流
控股集团有限公 800 0 0 新增业务
服务
司及子公司
仓储 中储粮绥化储备
服务 有限公司
合计 1,419 127 5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 26-8 三胞国际广场 1 号办公楼 1201 室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非金融性资产受托管理服务;投资管
理信息咨询服务;对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文化项目投资;房屋、电力管网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290.23 亿元,负债总额
股东情况: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注册资本:13,4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哈伊公路 123 公里处
经营范围:中央事权粮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装卸服务及相
关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67,371.78 万元,负债
总额 1,049,251.13 万元,净资产 18,120.65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9,755.74
万元,净利润 361.33 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情况: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关联关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
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关联方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中储粮绥化储
备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交
易总金额为 1,419 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各方以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等公允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
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
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
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
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
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