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中兴华事务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22,208.86 万元,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9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其中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
司的客户家数为 103 家。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
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
中兴华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兴华事务所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兴
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
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