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尽职
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和 2 名非独立董事
组成,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如下:
郭华敏女士,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
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吉林省管理会计专家,吉林省财政
厅特聘预算绩效评审专家,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现在吉林
工商学院就职,教授,历任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主任、会计
学院副院长,会计与审计学院院长。曾任长春市机械工业学
校教师;曾兼任吉林特伊堂配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委员。
李平先生,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长安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
贵州金关公路有限公司稽查部经理,福建厦漳大桥有限公司
合约部经理,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管
理中心)副总经理,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2024 年 6 月起担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梁开宇先生,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学历。历任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总经理。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吉
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林建忠先生,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高级专家。兼任
福建省现代金融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反洗钱协会副会长。先
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副行长,厦门分行东区支
行行长,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 年 5 月起
至今担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王彦明先生,1967 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
博士学历。现吉林大学就职,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
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曾兼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靖宇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度重大专项工程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专项审
计情况汇报》
《2024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4 年度全面风
险管理工作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并形成决议。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时听取《审计法规
部 2024 年度吉林高速内审工作总结》并形成决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形成决议。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报告及摘要》、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的
议案、关于新增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关于选聘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形
成决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时间及审计计划的安排》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
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
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
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及时督促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
审阅《2024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
作报告》;审议《关于选聘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听取 2024 年度重大专项工程专项审计、对所属子公
司的例行审计、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2024 年度
大额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情况汇报,督促公司对审计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整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
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
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提高了相关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