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章以及《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 2025 年内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
举吕伟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陆志虹先生、骆训杰先生为委员,其中
吕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因陆志虹先生辞职,2025 年 11 月 20-21 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选举左翔元先生为委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免去骆训杰先生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综上所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现由 4 名董事组成,其
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吕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王春
晖先生、陆银娣女士、左翔元先生为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决议情况
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2、《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4 月 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8日 3、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过全部议案
一次会议 议的议案
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4 月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
计与风险控制委 28 日 及其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过全部议案
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1、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并提交公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6 月 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6日 2、关于聘任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并提交公 过全部议案
一次会议 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8 月 其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28 日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过全部议案
二次会议 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10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月 28 日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过全部议案
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11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月 20 日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过全部议案
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 1、关于修订《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计与风险控制委 2025 年 12 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
员会 2025 年第 月 18 日 2、关于修订《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过全部议案
五次会议 委派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更名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规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司公开招标,变更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审计部门制定 2026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年年度审计报告,会议认为立信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全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时
间表进行,立信完全履行其审计责任。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并得
到了有效执行。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情况
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督导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连续第五年开展风险专项整治,
深化全面风险管理导向的内控体系建设,推动风险整治与内控管理深度融合,聚
焦重点风险领域压实落地执行。监督公司完善全覆盖、垂直一体化内部监督体系,
以风险管控前移为导向,通过前瞻布局、流程嵌入、闭环督导,推动风险防控向
事前预警、事中管控转型。要求公司强化母子公司集团管控,推进合规管控与制
度流程标准化,制(修)订制度细则,充分发挥内控监督规范作用,力争有效防
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机构,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2025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了职责,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及内控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专
业性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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