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上会”、“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报告及内控审
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 张晓荣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13 人,注册会计
人员信息 师人数为 5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191 人。
上会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164.46 万元。
业务规模 其中,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416.30 万元;2025 年度
证券业务收入:23,821.20 万元。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费总额:7,384.93 万元。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
牧渔;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上会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冯镇,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在上会执业并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办并签字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执业质量合规,无不良执业记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筱栋,2005 年起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2016
年起加入上会并于 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至
今,2024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办并签字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执业质量合规,无不良执业记录。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
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担任本公
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累计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执业质
量合规,无不良执业记录。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水平确定,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
费用总额为 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
元),与上年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审计委员会对该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查与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坚持客观、公正、
公允原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勤勉尽责完成
经核查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均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
审计工作需要。本次续聘理由恰当、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聘
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会
议出席董事 9 名,表决董事 9 名,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综合考量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及执业独立性,结合其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与服务水平,董事会同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