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
)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定期)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2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6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
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召开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调整
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