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
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立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
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
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交易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
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了解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组织情况、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2025 年度审计
重点及主要事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及管理建议等情况。
通过当面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有了更
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
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