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逸鸣”)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
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利罗公司 ”)100%股权及该股权所附带
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转让给绍兴逸鸣,预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亿元至3亿元之间,
最终以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 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卡利罗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股权,在公司与绍兴逸鸣签订
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前,卡利罗公司须将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至公司或公司指定公司名
下。
● 本次拟转让卡利罗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初步意向,虽然公司已经收到绍兴逸鸣支
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意向金3000万元,但不代表双方能够最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双方需
要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工商变更、债权债务、交割事宜等具体条款进行详细
协商,同时卡利罗公司还需要完成对外投资股权的转让、进行减资,本次股权转让事
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双方能否最终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将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该股权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
义务转让给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于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本次
股权转让价格预计为人民币 2 亿元至 3 亿元之间,最终以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卡利罗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股权,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前,卡利罗公司须将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至公司或公司指定公司名下。
本次拟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待审计、评估结果出具,公司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
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等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 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KB599D9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俊斌
成立日期:2026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工业园区(余渚村)6幢402室
股权结构:陈俊斌持有50%股权,茅月红持有5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
批发;缝制机械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失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绍兴逸鸣及其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逸鸣已向
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意向金3000万元,且绍兴逸鸣股东旗下拥有较多资产,具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逸鸣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054210863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34,247.14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湖塘村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
制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经审计)万元 (未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 77680.25 79377.70
负债总额 9678.14 7455.78
净资产 68002.11 71921.92
营业收入 11342.53 12242.55
净利润 6508.86 3919.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489.74 5848.56
(三)其他说明
属清晰,无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代持、隐名持股等权属争
议,公司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转让至公司或公司指定公司名下,同时进行减资。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股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方
甲方(收购方):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司”)100%股权及该股权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甲方。
权”),乙方将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前,将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至乙方或乙
方指定公司名下。
(二)意向金
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意向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三)正式合同签订
积极协商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工商变更、债权债
务、交割事宜等具体条款进行详细约定。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无法签订的,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退还甲方意向金,并按银行同期市
场贷款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
(四)材料筹备与配合义务
所需的相关材料。
签署、信息核实等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卡利罗公司真实
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
权转让。若因监管部门或银行、其他第三方原因导致卡利罗公司未能在 3.1 条约定期限
内完成减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双方确认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共同协商变更签订正
式《股权转让合同》的期限或解除本协议。
(五)保密约定
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信息资料所属方书面同
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公开等,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或有
权机关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的除外。
不得擅自获取、使用、复制、传播对方的保密信息。双方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应
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规则、方式和范围,不得违反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
(六)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
支付的意向金,并按意向金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或逾期支付意向金超过 5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
方须按意向金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乙方为筹备股权转让支出的所有费用。
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差额。
成,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息退还甲方意向金。
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意向金的 20%的违约金。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调查取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及
其他实现债权及权利的费用。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以正式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可执行性,其他条款应仍然完全有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卡利罗公司 100%股权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
的决策,旨在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出售股权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转让
事项之前,该筹划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初步意向,虽然公司已经收到绍兴逸鸣支付的全部
股权转让意向金3000万元,但不代表双方能够最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双方需要就股权转让
价款、支付方式、工商变更、债权债务、交割事宜等具体条款进行详细协商,同时卡利罗公
司还需要完成对外投资股权的转让、进行减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批准,双方能否最终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