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管理办法》
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503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人。
中审亚太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70,397.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计 40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83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
户 0 家。
中审亚太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年度挂牌公司审计
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聘任年审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
的议案》。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
计机构。
三、年审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及评价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计划审计讨
论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期
后事项、初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经评估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近一年的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