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 2025 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数量为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12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 100,4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9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5 家,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等。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1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
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
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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