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照董事会议事规则采用即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镔、阎丽明、邓泽林因外地办公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的议
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
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贷款金额不超过 1 亿元,借款期限
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