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 丽尚国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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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2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润为 851,389,747.55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为 74,266,232.30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8,672,913 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266,232.30    11,029,084.85 29,410,892.9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 否
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7.8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2026 年中期分红条件及授权情况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投资者回报以及公司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为进
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
心,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
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5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体现了公司积极
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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