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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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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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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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选择下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51 股权及收回相
关债权的进展公告》
,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发行人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乌鲁木齐矿业 51%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议
案》,同意以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新兴铸管乌鲁木齐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矿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和相关债权的金
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 2.05 亿元,最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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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产生和确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控股子公司 51%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新疆控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其持有的乌鲁木齐矿业 51%股权及债权,挂牌底价为 2.05 亿元。挂
牌期届满后,本次转让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受让方按照规
定时间向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 1025 万元,新疆控股与受让方
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签署产权合同后,受让方未履行支付
剩余价款的义务,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条款,新
疆控股收取了受让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025 万元,
本次交易予以终止。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后,后续发行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
需要,对持有的乌鲁木齐矿业 51%股权及债权作出适当安排与处置,
并及时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届时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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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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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进展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