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四月
声 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
托,担任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
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
实施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
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独
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续督导意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重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公司、上市公司、海峡股
指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份
交易对方、大连中远海运 指 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中
指 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
远海运客运
控股股东 指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中远海运集团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
指
交易、本次重组 司持有的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
《股权收购协议》 指 《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持续督导意见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发表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大连中远海运购买其持有的中远海运客运 100%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中远海运客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连中远海运,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属于上市
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事项;
综上,本次交易已履行所需的批准、授权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
更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中远海运客运 100%股权。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的相关约定,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
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承诺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出具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
容已在《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草案)》
中披露。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
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关注各项承诺履行的
进度,并敦促承诺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情形,不涉及与盈利预测或利润预
测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
(一)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船舶运输和轮渡港口服务,主要经营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相关航
线、渤海湾客滚运输相关航线、海口(三亚)至西沙旅游航线以及新海港和秀英港轮渡
港口服务业务。
受海南区域经济增长带动,琼州海峡往来车流量同比增加。2025 年,上市公司海
安航线船舶运输车辆 459.97 万辆次,同比增长 2.2%,运输旅客 1,328.23 万人次,同比
减少 1.9%。
上市公司经营港口进出口车流量 476.2 万辆次,同比增长 3.0%,客流量 1,363.3
万人次,同比减少 2.0%。2025 年,渤海湾区域业务受运力减少影响,车客流量同比承
压,中远海运客运运输车辆 35.4 万辆次,同比下降 10%,运输旅客 147.7 万人次,同比
增长 2.1%。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利润项目 2025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 511,992.84 421,981.75 513,336.63 -0.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694.46 26,435.44 28,278.33 -48.0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938,643.19 776,879.74 1,160,733.57 -1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年报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现状。
五、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与运行情况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开展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整体运
作规范、治理制度健全、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治理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
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
方案无重大差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余皓亮 马鹏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