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通过积极了解公司运营、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资料进
行了独立、审慎地研读,并在董事会等会议上客观发表意见、行使权利。现将
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陶建中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历
任电子工业部 1424 研究所技术员,电子工业部第 24 研究所无锡分所技术员、
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八研究所研究员级高
工、所长助理、副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研究员级高工、
副所长、资审委副主任,天水七四九电子有限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现任江苏省
半导体行业协会监事,东南大学无锡校友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吉姆西半导体科
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事会、股东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我依托深厚的行业经验,对各项
议案及材料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阅与研判。会议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深入
讨论,着重从行业政策动向等专业维度发表意见,所提建议旨在协助董事会提
升战略决策的专业性与前瞻性。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 董事会 反对 弃权
(次) (次) (次)
次数 (票) (票)
陶建中 7 7 0 0 0 0
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
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
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
咨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
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委员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方面:本人会密切关注公司发展方向、年度经营计划
等,深入理解公司战略规划的核心思路与实施路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宏观
经济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战略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提出独立意见。
在审计委员会方面: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审慎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文件,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审计工作进
展,推动公司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和风险管控水平。
在提名委员会方面:本年度提名委员会无具体议案需审议,侧重于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其履职
情况及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发表建设性意见,致力于保障董事会及管理层团
队的专业素养和勤勉尽责。
(四)考察、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发
挥自身在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与公司董事及领导层保持密切
且富有成效的沟通。
本人不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表现、重大投资项目
进展及潜在的经营风险,更注重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变革方向及政策导向,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核心技术布局、市场拓展策略等进行深入分析,助力
董事会更科学、更精准地研判形势。同时,本人高度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各项
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合规性,针对公司在实际运行
中遇到的行业特定合规要求等问题,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改进方案,确保意见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战略咨询、
专业指导和风险监督方面的独特作用。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尊重与积极配合,主动向本人通
报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行业动态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就相关专业
问题虚心征求意见。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能认真组织
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资料,为本人深入研究议题、发表独立判断创
造了良好条件,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人对公司管理
层的高效协作和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该等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益与投
资回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已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 。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
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
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 133,692,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930,000 股后的股本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制定
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
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本人认为报
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
相关信息披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依
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
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
自身专业背景,在董事会和相关委员会工作中,将行业洞见融入对战略规划、
研发方向及市场策略的讨论中。所提出的建议均立足于行业最佳实践与未来趋
势,旨在协助公司把握机遇、稳健决策,切实助推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的高
质量发展。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深化对监管政策和行业趋势的学习,强化对行业
新兴领域的研究。以更专业的视角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在重大决策中保持
独立判断,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及可持续发展的监督与建议,
为公司实现长期价值增长和规范治理贡献力量。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