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 浙江医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以扬)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20:10: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吴以扬
  作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以《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为指引,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重
大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吴以扬,1962 年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编审(教授),
二级巡视员(副厅级)。1984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上海法治报工作,历任编
辑、记者、新闻采编中心主任、总编助理、副总编,曾获“全国百佳法制新闻工
作者”荣誉称号。2008 年 4 月至 2022 年 7 月在上海市法学会工作,历任会员部
副主任、
   《东方法学》杂志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研究部主任、二级巡视员,
曾获“全国优秀法学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我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
 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并仔
 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充分运用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吴以扬     6      6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 9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提名候选人
 资格审查、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
 有效性、会计师年审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等多个事
 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
 议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反对或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
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
和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各项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并且十分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本人
履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
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
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
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六次董事会,经股东提名,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拟向股东会推荐邢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上述该候选人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向股东会推荐邢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整体薪酬,认为:在公司
制度的管理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11月26日,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列入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
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
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谨慎、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职,对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科学决
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有效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以扬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医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