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吕文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人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文栋,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政治学理
论与方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山西省太原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职员,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职员,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
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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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
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
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
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
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吕文栋 11 11 0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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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
会发展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
规定召集、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
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发展战略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与 ESG 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吕文栋 2 2 9 9 3 3 1 1 6 6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
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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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听取
公司合规管理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的汇报,2025 年半年度、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开展情况。
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保持紧密联系,本人与年审
会计师项目组充分沟通,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相关内容
汇报。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确保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
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
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
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听取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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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2025 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
持独立董事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有效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提供了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
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
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分别于 4 月 11 日、8
月 21 日、10 月 22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其
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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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意见,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按照《中央企
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统一组织、统
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
选聘具有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参加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在会上对公司聘任天职
国际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增补刘刚先生为董事,聘任沈志翔先生为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聘任张友鹏先生为副总经理。根据《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审阅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
以上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遴选、聘任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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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总体评价
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本人将
继续勤勉尽职,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
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吕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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