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韩东平,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
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韩东平:1965 年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哈尔滨工
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总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
(威海)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
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报告期内,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基于专业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本人始终保持独立立场,
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影响,独立履职情形良好。对公司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
或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参会情况
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韩东平 4 4 4 0 0 否 1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
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意见类型
审议《2024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2024 年财务报表初稿》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则>的议案》
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听取《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酬考核的汇报》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工作细则>的议案》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参与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核意见 意见类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 同意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依
托专门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各项会议及重大事项均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时掌握内审工作进展、
成果及发现问题;在年报编制期间,就年审计划、时间安排与会计师
充分沟通;在会计师出具意见前,就审计发现问题深入交流。同时,
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环节实施监督并提出策略建议,促进董事会及
经营层规范运作。
(三)经营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零售板块、医疗板块等进行
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本人通过会前阅读资料、
会中听取报告、会后审阅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决策事项等方式,掌
握公司重要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年度股东会,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依托专业知识独立公正作出判断,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作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在会议组织工作中,公司认真及时传递
文件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所需资源与专业支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密切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关联董事及股东分别在董事会、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审议及披露程序
执行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认真执行《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本人认为,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
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重点监督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完
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并核查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对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履行披露义务,确保规
范运作。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基于独立、
客观的判断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
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九)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认为
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
工作经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度
工作中给予的配合与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韩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