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
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或“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任期届满,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正式卸任。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京花,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
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会
姓名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加会议
罗京花 6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出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
立董事期间召集并主持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均亲自
出席。
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开始前,均到公司现场与财务部门及相关部
门人员充分沟通,对会议审议的数据进行审阅。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能够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每月财务报表及资金对账单等各类
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关注公共传媒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
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机会,在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
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根据调研
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在生产经营上,关注公司主要产品技术、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
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起到了监督作用。
对年度财报审计工作全过程现场监控。年报审计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审计计划的沟通;审计进行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行指导,重点关注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审计初步完成现场工作后,认真审阅审计调整事项及部
分重要审计证据;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在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担任独董期间,除亲自出席会议外,亦包括审阅机构现场考察报告等
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
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
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自身财务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
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
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
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部、董事
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
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3 期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