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华”
)履职情况实施了监
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54,297.32 万元
:8,752.55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综合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和相关工作的需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年报重
点审计领域、项目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沟通与确认,确保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了解中审华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合情况等,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审计程序执行、
重点事项核查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与核查。
(四)2026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独
立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等
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审华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其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