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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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5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杨树、王奔、
崔传建、孙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31 号)
                             (以下简
称“
 《警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质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导致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报告存
在错报,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
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树、王奔,时任总经
理王奔、崔传建,时任财务总监孙辉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杨树、王奔、崔传建、孙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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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5号
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
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
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措施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
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
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做
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本次收到《警示
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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