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监督和核查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未就海王生物个别子
公司 2022 年商誉减值测
试参数的合理性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及
未关注相关股权投资核
算不恰当的情形
(四)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审计费用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 7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1 万元。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基
本信息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
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及时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如下:
了解,在查阅了该所基本信息、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后,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
具的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
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沟通和交流。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与年审会计师会面,听取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强调年审财务报告工作的
重要性。2026 年 3 月 17 日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关于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的督促函》
,进一步要求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工作,按既定的时间提交财务会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确保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
及时披露。
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恪守职业
道德,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监督和评估中,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敦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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