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或“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为张志勇、彭立明、周栋。近日,公司收到3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自
查报告》进行了审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均不属于以下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
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
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