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哈药集团人民同泰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沟通、监督、核
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
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原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离
任并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文女士、董事尹世
炜先生及独立董事郭丹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独
立董事李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具备履行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
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同时,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同意在 2024 年报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表列示的
时间范围内有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为基础,提交年
结及 2025 年重点工作计划》,同意审计部按照
审议通过《2024 年审计报告初稿》,出具了《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况的汇报》;出具了《审计委员会关于资产处置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审计委员会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具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审议。
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出具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的情况说明》
讨论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将以上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 年度财务报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要求,积
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其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
行了监督,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年报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敦促
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外部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资
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业监督职责,认真听取
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及 2025
年重点工作计划》《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的角度督促内
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落实审计
工作计划,确保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同时,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强化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持续推动内部审
计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在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后,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及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与管理层
开展充分沟通,针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专业性意见与建议,切实
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编制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
用,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监督
职责,积极协调管理层、财务及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与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保障外部
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六)审议关联方交易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
益。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进行了回避表决。
(七)聘任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审核了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被提名人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此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凭借专业能力与经验,
在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
充分发挥作用。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各项职责。
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能,不断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及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