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传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李传轩,男,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
问学者,兼任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
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复旦大学“双碳”目标法
治保障研究基地主任。入选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议情况如下:
应出 是否连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席董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事姓名 事会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传轩 6 1 5 0 0 否 1
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 审核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号 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
格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召集并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详细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方案,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现场工作及与业务讨论情况
种方式履职:
通过公司报送信息及市场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
态,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保持密切联系,提出相应问题,
并运用本人的法律专长在公司的内控完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意见
与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趋势,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
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管规定,及时有效地组织了各项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
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
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025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
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
价工作,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 参加培训与学习情况
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 总体评价与建议
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时跟进新修订《公司法》及监管机构新修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深入学习,
掌握修订要义,并做好公司治理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等的调整及完善,确保公司
治理规范、决策有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传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