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4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
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投资额
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
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等。
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努
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
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