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合 不适用:本
不适用:以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次为增加年
司的下游客户及产 度担保预计
准
业链供应商等产业 额度
链合作伙伴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
案》。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拟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5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5、2025-090、2025-098)。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与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关
系,提升公司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及
子公司本次拟增加 2026 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 3.6 亿元的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担保总额度将由不超过 5.5 亿元调
整至不超过 9.1 亿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的总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总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
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
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9.1 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比例为 40.68%。子公司范围包括当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以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业
务类型包含由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
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客户及产
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向第三
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
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36,416.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6.28%。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后提供的担保;(4)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6)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情形。
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
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金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担保额度有
效期内实际发生的具体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担保。公司将
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
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且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
联方。公司须经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等事项。
三、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对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含公司或子公
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下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被担保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
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
业链合作伙伴。
(二)下游客户通过公司担保所获取的融资原则上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向公
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等;产业链供应商通过公司
担保所获取的融资仅限用于生产经营用途,产业链供应商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赊
销额度和账期支持。
(三)要求被担保人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
相关资料、信息,并要求下游客户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以自有财产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等形式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指定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将公司所
欠被担保供应商的款项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挂钩等。
(五)被担保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被担保人的相关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等)代为用于偿还被担保人逾期贷款本息。
(六)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被担保对象筛选、
授信额度评估、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
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
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
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等
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
确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经营需要作出的
合理预计,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与产
业链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将采
取资信调查、落实资金专款专用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等风
险控制措施,同时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资信调查、征信评价和约束机制更为完善,
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控制公司整体风险,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次增加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
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额度,可解决被担保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部分资金
需求,有利于公司与被担保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产业链供应的
稳定性,以及提升公司为下游客户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董事会
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增加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拟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担保总额度将由不超过5.5亿
元调整至不超过9.1亿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
开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保持公司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稳定性,
并为公司销售回款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相关风险
控制措施,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03,244.43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35.55%。其中:
(1)公司及子公司对
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 174,450.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77.98%;(2)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总余额为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6,436.0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3%;(4)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
担保的总余额为 36,416.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8%。公司
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实际产生损失的情
况。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