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及报酬事项。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47,291 万元。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 家,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 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
开始在本所
姓名 职务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复核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审计报告家数
黄继佳 项目合伙人 2006 年 2004 年 2011 年 2 月 2026 年 7家
徐顺达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019 年 2022 年 4 月 2026 年 0家
何海燕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0 年 2004 年 2009 年 2025 年 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其中:黄继佳于 2024 年 4 月因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2014 年年
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采取公
开谴责的行业惩戒措施;2025 年 3 月因上海梦创双杨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予以充分
关注并审慎核查的问题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70 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
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
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