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研
发、生产需要采购金额较大的进口设备,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因
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
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资金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业务。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投机性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关风险。
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授权、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
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
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
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进
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
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
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已建立了相应
的内控制度, 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公司适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