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0 18: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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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0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2 人,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673,830,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8.89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9,350,60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8.4014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8 人,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34,479,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4947 %。
  (2)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222 人,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4,984,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538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04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本次
股东会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49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反对8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弃权2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49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 %;反对8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弃权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495,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2 %;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弃权 25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7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85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533,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 %;反对 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 2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88,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9,8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2 %;反对3,631,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0 %;弃权3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3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 %;反对15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1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7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为关联人,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数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李瑮蛟先生(报告
期内连续任职满 6 年离任)、徐小伍先生(报告期内连续任职满 6 年离任)、姜春波先生(报
告期内届满离任)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机
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
事工作的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及特别职权履职情况、年度履职重点关
注事项的情况、总体评价等进行了介绍。《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6 年 3 月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温鑫庸律师和杨贵凡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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