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顺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寅翀 联系电话:021-20332235
保荐代表人姓名:齐玉祥 联系电话:021-2033223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根据《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健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
审〔2026〕2-78号),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
规章制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人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
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波动:公司2025年度净
利润-1,584.12万元,同比下降119.58%,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6.69万元,同
比下降131.19%。主要原因包括营业收入与毛
利率出现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成本与费
用增长。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行业竞争情况及技术迭代
变化趋势,关注募投项目高阻隔复合材料项
目、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产能释放情况,
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水
平,跟踪经营业绩变化趋势,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3月2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事项进行培
训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 不适用
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
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
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不适用
露 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
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部制度的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公
不适用
建立和执 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
行 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股东会及董事
股东
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
会、董事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股东
会运作
会、董事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东及实际 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不适用
控制人变 会(如有)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
动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金存放及 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不适用
使用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
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取得上市公司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
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 不适用
易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不适用
保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
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不适用
出售资产 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财
事 项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
( 包 括 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 不适用
对 外 投 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
资 、 风 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险 投
资 、 委
托 理
财 、 财
务 资
助 、 套
期 保 值
等)
行人或
者其聘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
请的证
制、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
券服务 不适用
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机构配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等资料。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包括经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营环境、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业务发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展、财务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状况、管 不适用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状况、
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
核心技术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
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本人不会直接或间
接进行与海顺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直接或间 是 不适用
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
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
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
间接的业务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若海顺新材及苏州
海顺因执行政策不当而需要补缴或/及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
担责任,并保证与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
因受到主管机关处罚而遭受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无条件对该等损失承
是 不适用
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当
而受到主管机关的处罚,由本人承担责任,并保证与海顺新材及苏州
海顺无关;若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因主管机关处罚需要补缴住房公积
金,则所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均由本人无条件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苏州海顺是海顺新
材的全资子公司,本人作为海顺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不可撤销的作出如
下承诺:自2007年苏州海顺成立以来,若因海顺新材与苏州海顺之间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等原因而给海顺新材及苏州海顺带来的一切税务风险,均由
本人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本人保证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 是 不适用
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
式占用海顺新材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锁定期届满
后,将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减持,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是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截至减持公告日,因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公司及所
投资的除海顺新材以外的其它企业均未投资于任何与海顺新材存在有
是 不适用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且没有为他人
经营与海顺新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公司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海顺
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2、公司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所投资的其他企
业不开展对与海顺新材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
或收购从事与海顺新材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
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
展任何与海顺新材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海顺新材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
的业务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朱秀梅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 是 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督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 是 不适用
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
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
荐代表人姚奔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邵寅翀先生接替姚奔先生
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此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齐玉祥先生、邵
寅翀先生。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
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寅翀 齐玉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