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86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 23,434,890 股,并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70,304,67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 93,739,56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的股东户数为 1 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109,14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的 2.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本企业取 2021 年 12 月
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29 日 -2024 年
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12 月 28 日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
承诺履行已完
上述股份。
成。承诺方严
格履行承诺,
未出现违反有
湖州慧凯 关承诺的情
创业投资 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 承 诺 期 限 :
伙)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 2025 年 4 月 15
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2026 年 4 月
承诺正常履行
中。承诺方严
格履行承诺,
未出现违反有
关承诺的情
形。
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2026 年 4 月 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 日-2028 年 4 月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14 日
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
承诺正常履行
做相应调整;
中。承诺方严
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东持股 未出现违反有
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 关 承 诺 的 情
履行股东的义务。 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12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109,1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
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
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相关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 2,109,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剩余该类型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类型 股东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量(股)
湖州慧凯创业投
首次公开发
资合伙企业(有 2,109,140 2.25% 2,109,140 0
行前已发行
限合伙)
股份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70,304,670 75.00 -2,109,140 68,195,530 72.75
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0,304,670 75.00 -2,109,140 68,195,530 72.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3,434,890 25.00 +2,109,140 25,544,030 27.25
股
三、总股本 93,739,560 100.00 0 93,739,56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弢 李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