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公司”) 的
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玉青,1975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曾任人民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农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负责人、中国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财经稽核部负责人兼农产品集团财务总监、北京亿路通行科技有限公司财
务负责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报告期内自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应出席的股东会共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专业所
长,提出合理建议。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2 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杨玉青 3 3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向控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拟改聘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暨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2024 年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资金拆借暨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与
拟聘任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就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防控、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督促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1)2025 年任期内,本人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资料事先认真审核,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探
讨,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
(2)2025 年任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偏听偏信,独立
地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
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解,以密
切关注公司的真实经营治理情况。
(3)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
对外投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就公司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议和进展情况,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职责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未发现上市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发生冲突的
情况。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担保、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内控真实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参与公司决
策,同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
增强对公司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独立董事:杨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