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
称“《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关于<株洲飞鹿
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形式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
公示期间达到 10 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
或当面反馈情况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心业务(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