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仑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仑集团”)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通过司法拍卖以人民币
登记。鉴于中仑集团持有天辰耀隆股权比例较高,且公司向天辰耀隆的年度采购
金额较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将天辰耀隆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天辰耀隆一直为公司原材料
己内酰胺主要供应商,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天辰耀隆近期成为新增关联
方导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对公司与天辰耀隆
未来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与天辰耀隆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本
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外的,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清金回避表
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仑集团、厦
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杨清金及杨杰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月 10 日至 截至披露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 2026 年 12 日已发生
关联人 定价原则 发生关联
别 月 31 日预 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
计交易金 金额
额
天辰耀隆 原材料采购 市场价格
<注 1> <注 2> <注 3>
注 1: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且低于 5%的交易,即人民币 1,170 万元至 1.17
亿之间)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交易,即超过人民币 1.17 亿)的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注 2:公司与天辰耀隆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原材料己内酰胺采购,2025 年度天辰耀隆尚未
构成关联方,本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共向天辰耀隆采购己内酰胺 74,114.07 万元。
注 3: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向天辰耀隆采购原材料己内酰胺共发
生交易合计 9,809.73 万元。
注 4: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120,000 万人民币
地址 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15895724495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13 日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
经营范围 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611.47
净资产 145,187.73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248.49
净利润 -13,081.71
(三)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仑 集 团 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通 过 司 法 拍 卖 以 人 民 币
鉴于中仑集团持有天辰耀隆股权比例较高且公司向天辰耀隆的年度采购金额较
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将天辰耀隆被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天辰耀隆具有履约能力,且日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双方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
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协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
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逐月或定期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天辰耀隆属于公司尼龙切片产品的上游企业,是公司长期重要且较稳定的原
材料供应商;天辰耀隆与公司同处福建,运输距离较近,不仅能确保供货响应速
度,更可节省运输成本、缩短供货周期、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公司向天辰耀隆采
购己内酰胺系用于自身生产需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保
障公司主要原材料稳定供应、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交易均系采购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相
关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在业
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
关联方天辰耀隆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委
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辰耀隆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因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天辰耀隆于 2026 年
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与业务需要,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议;
会议决议;
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